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发布者:张益铭律师 时间:2024-03-21 18:02:10 1166人看过 举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所以说财产保全的期限是30日。

但是财产保全的期限,要和胜诉以后冻结、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限进行区分,法院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时间,冻结存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是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不超过三年。而且到期以后仍然可以申请延期。